关于进一步严明纪律 推动中央“八项规定”贯彻落实的通知

各基层党委(党总支),各单位、部门:
    自中央“八项规定”和学校《贯彻落实“八项规定”实施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印发以来,各单位积极行动,认真落实,改进工作作风取得了初步成效。但仍有个别党员干部缺乏主动性,存在等待观望、“避风头”等心理。为进一步深化贯彻落实,增强党员领导干部政治意识和纪律意识,严格遵守党的纪律,不折不扣地执行“八项规定”,根据省委教育纪工委文件精神,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    一、增强贯彻落实“八项规定”的自觉性
    各级党组织、各单位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领会贯彻落实“八项规定”和《办法》的重要意义,进一步加强教育宣传,增强贯彻落实的主动性和自觉性。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,以身作则,一级带一级,务必把中央“八项规定”和学校《办法》精神落到实处,有效防止“四风”问题的出现,推动学校又好又快发展。
    二、强化制度建设和制度执行刚性
    各单位要结合学校制度建设年活动,针对突出问题,查找漏洞和薄弱环节,强化建章立制,推动长效机制建设。要严格执行各项制度规定,决不能有令不行、有禁不止,决不能走形式、搞变通。特别要杜绝“小金库”、“乱收费”等行为的发生,严格执行财经纪律,切断腐败的资金链。
    三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
    校纪委要认真组织对相关规定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,采取专项检查、随机抽查、暗访等多种方式,对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、关键环节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单位和领导干部进行重点检查,及时发现存在问题,增强监督检查实效。
    四、严肃查处违反规定的行为
    对违反规定的行为,发现一起、查处一起、通报一起,综合运用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等手段,不仅要严肃追究直接人员的责任,而且要依据规定对有关领导进行问责,同时经济上予以退赔。

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校纪委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13年9月2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