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院各部门:
根据广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《关于做好2013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》和《关于印发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》文件精神,现就开展我院2013年职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审范围和资格条件
1、符合高等职业院校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我院高教系列初、中、高级专业技术人员。
2、2013年度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按《专业技术资格条件(2011年修订版)》文件执行。建设工程中级条件暂按《专业技术资格条件(试行)》中“建设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”执行。有其他规定的按相应规定执行。
五、时间安排
1、申报时间:2013年10月3日――11月6日。
2、审核时间:2013年10月8日――11月9日。
3、领取业绩档案袋时间:2013年11月4日。
如时间安排有变化,将在人事处网页另行通知。
2013年职称工作有关文件、所需表格均已上传院人事处网页,请各部门组织本部门专业技术人员认真学习,并遵照执行。